人工挖孔桩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人工挖孔桩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桩数量、桩径: 根、桩径Φ - (详见施工图及施工现场。)
4、桩持力层:按设计要求(嵌入岩层深度为 mm(详见施工图)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项目施工图中的人工挖孔桩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包括孔芯砼浇筑):成孔(含扩底)、施工过程中的孤石及不利地质条件的处理、护壁模板安拆、护壁钢筋制安、砼护壁浇筑、孔底清渣、桩孔排水、砌井圈、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2、人工挖孔桩施工全过程的所有人工费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有施工用机械、机具、工具及辅助材料。
3、余土就地回填但不允许直接倒在基础梁范围内或在甲方指令下清运至场地内指定区域(如确有余土放不下由甲方负责运走)。
三、工程承包方式和价格
1、人工挖孔桩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护壁钢筋安装费、护壁砼浇筑费所有辅助材料消耗品费用及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内,不论桩径大小,桩身深度和发生何种情况,承包单价均不得调整。护壁钢筋、护壁混凝土材料由甲方供应,井口架子由乙方负责搭拆,钢管、竹跳(或木板)、彩条布板由甲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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