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代理合同(整体物业)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共同做好“XXXX整体商业物业”的招租工作,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进行承租人的招租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特订立本代理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 市 区 路 号(物业简称XXXX物业)的以下整体物业招租:
(物业具体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以乙方的名义对外独立进行招租活动。招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体的商业策划;设计分租方案;调整划分分租单独区域;为物业设计和使用新的经营名称;规划、设计物业使用的整体布局;调整各楼层、区域的功能区、经营范围;根据策划将物业整体分成若干单独区域并就每个单独区域招租;向不特定的对象推介招租物业;利用各种媒介发布招租信息;组织意向承租人参观考察物业;与意向承租人就租赁合同所涉内容进行实质性商谈;协助甲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等等。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就招租情况向甲方报告,并就其与承租人所协商的租金、租期、保证金等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向甲方汇报,待甲方同意后协助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相应的商铺物业租赁合同。
......
......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