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协议
(以投入资金方式入伙)
使用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入原有的合伙企业(组织),成为新的合伙人,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权、债务共同承担责任。
2、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入,原有资产(含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价值直接决定了新入股的价值,故应对其作出详细约定,且对资产不实(含债权债务)的违约责任应予以明确。
3、注意加入前的隐形债务,应对债务范围明确约定,超出的如何处置,新入合伙人一旦承担了超出部分的债务如何救济。
4、加入前债权能否收回属于正常的风险,如要求出让方承担无法收回的风险有失公平,但出让方应保证该债权真实且债权人无抗辩权。
5、加入合伙前的账目可以延续老账,各方不必约定。
6、合同的首部各方处应详细填写各自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微信号)等基本信息。
7、合同正文空白处可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填写。
8、其他约定中各方可就经营中的具体事项做以约定。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此前,甲乙双方为共同经营XX项目而签订合伙协议并以此注册了个人合伙企业 厂,现丙方欲加入该合伙企业与甲乙共同经营 项目。三方依据民法典及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就丙方入伙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经甲乙丙三方对 厂的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品、成品半成品、生产工具等实物进行估价,截止本协议签订时 厂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资产净值)为 万元(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表),三方同意以此资产净值作为丙方入伙出资及各方权益分配的依据。
二、丙方出资 万元后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三、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资全部缴付至 厂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四、丙方全部出资缴付后,方办理合伙人增加变更手续。出资未全部交付前,丙方不享有合伙人资格,不享有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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